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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發揮創造性的時候,常常需要使用抽象思維。
“抽象”,從字面上來說,就是從“現象”中“抽”出來某些東西。抽象是從一個特定的角度去觀察客觀存在的事物,從中分離出一些重要的特征,而不是事物的所有特點。德國物理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海森堡說:“在實際生活中完全相同的事物是不會出現的。因此相似性只有通過抽象來實現?!?/span>
3只蘋果與3頭牛,有什么相似性呢?從表面上看來,似乎一點也沒有。但同作為“3“的數量是一致的?!皵怠北旧砭褪且环N抽象。當我們說3加2等于5的時候,并沒有說是3只蘋果,還是3頭牛?!?”這個數不論對水果、動物或其他東西都同樣可用。人懂得從具體事物中抽象出“數”來,是人類思維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發展。
一種新發明的誕生,常常是受某種已有事物的啟示,從現有知識向未知作某種延伸。這種啟示及延伸,決不是簡單地在現象上的復制、數量上的增減,而是經過抽象思維以后取出本質的特點或規律,并摒棄非本質的東西,再增加形成新事物所浦的附加特點,才能成為一種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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