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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的過程,就是將蘊藏在自己身上的那些更多的智慧,更大的熱情和能力發揮出來,以達到自己預期的目的。因此潛能是我們從事創造性活動的動力。同時,潛能的發揮也能體現出人的巨大創造性。那么,怎樣才能開發自己的潛能呢?這也是當今心理學、教育學和行為科學最為關心的問題,人們從事各種各樣的學習和教育也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盡管這方面的研究才剛剛開始,但一些基本的東西是:必須把握和認識的。
相對于我們自己而言,創造性就體現在我們潛能的發揮當中—做出我們自己過去無法做到的更有意義和價值的事來。如果這種潛能經常地被激發出來,就必然會做出對他人、對社會有巨大貢獻的業績來。
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并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潛在能力,不知道這些能力一旦激發能做出多少使自己都吃驚的事來。從一些簡單的事例中我們便會看出這一點。一個孩子不慎被壓在一個沉重的水泥板下面,孩子的母親看見后競用驚人的力量搬開了那塊平時連動也無法移動的水泥板。戰場上滿身傷痕、血流不止的戰士可以不覺疼痛地一直戰斗下去。被埋在地下等待人們來營救的受難者,可以不吃、不喝熬上幾十天,懷著一種強烈情緒的人可以在工作中不知饑渴,不知疲倦。以上這些都超出了平常人的能力,而正是在這種情景中往往就能創造奇跡,因此潛力的發揮就意味著一個人比平常更具有創造力,更有熱情,更能體現智愈,更能發揮自己的能量。
潛力是一個人多方面能力的蘊藏,包括體力、道德調控力,情感表達力,智力、感受力,社交能力和適應力等等。創造心理學正是研究如何使人們能夠超水平地和創造性地發揮這些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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