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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是創造主體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是創造性思維與創造人格的結晶,他受創造者的自然特征、個人特征、思維特征、所處環境特征影響。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創造能力具有以下特征:
1.普遍性。創造能力本身就是人的大腦長期進化的產物,是人類大腦的自然屬性,它隨著人大腦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大腦的進化而進化,是每個正常人的一種自然屬性。創造能力的自然屬性是創造能力形成和發展的墓礎及前提.它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影響著個體創造能力發展的過程與水平。著名教育學家陶行知先生曾經說過:‘人類社會處處是創造之地,天天是創造之時,人人是創造之人。”創造能力人人都有.只是程度有所不同.普通人和天才之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創造能力在人群中呈正態分布,很強或很差的人是少數,大多數人的創造能力處在中等水平。
2.社會性。人類的創造能力是在其不斷社會化的基礎上逐步開發出來的,它不僅是人的自然屬性,而且是人的社會屬性。有史以來,人類的創造能力主要是在群體的社會實踐中表現出來的,只有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的人才能有所發明和創造。社會環境為創造能力的發揮提供了物質和精神的條件,社會生產水平、知識水平、工具與工藝水平、社會狀況、社會風尚和社會輿論都會影響個體的創造能力水平.同時.人類的創造成果適應了一定時代的需求,比如活字印刷術的發明提高了印刷的速度,人工接種牛痘技術的出現遏制了天花的蔓延。
3.內在性。創造能力與人的思維和個性密切相關,從創造能力的思維品質人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和同時代的霍夫納爾將創造能力的特征歸納為六點:①流暢性,即思維敏捷.反應迅速,對特定的問題情境能順利產生多種反應或提出多種答案;②靈活性,即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和適應性,具有靈活定向的能力,能發揮自由聯想;③獨創性,即產生新的非凡思維的能力,表現為產生新奇、罕見、首創的觀念和成就;④再定義性,即善于發現特定事物的多種使用方法;⑤敬感性,即容易接受新事物、發現新問題;⑥洞察性,即能夠通過事物的表面現象,認清其內在含義、特性和多樣性,能進行意義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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