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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種重要的生產力,設計的創造力在社會的物質生產和文化生產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和效益。因此,創造性是設計的本質屬性。不管設計的創造性因素在每一個具體的設計案例中所占的比例是高還是低,它都必然發揮著推動作用,并最終成為評價設計優劣的重要標準。
設計思維本身屬于創造性思維,可以分為發散思維和收斂思維。發散式思維又稱為擴散思維,是指以一個共同的出發點為前提,從不同的側面、不同的角度對出發點提出的問題加以實施或解決。其模式是“從一到多”。收斂思維又稱輻合式思維、集中思維,是指在給予的信息中進行判斷、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并最終產生符合邏輯的結果。
其模式是“從多到一”。發放思維是設計思維中最其創造性也最重要的一種思維方式,可以大概分為以下的幾種類型:
1、順向思維,指沿著人們所習慣的思維方式和思考路徑向前延伸的思維方式。
2、逆向思維,指沿著人們所習慣的思維方式和思考路徑向反面延伸的思維方式,往往能產生出人意料、出奇制勝的效果。
3、跳躍思維,指力圖突破人們所習慣的思維方式和思考路徑,對各種可能性和表達方式進行多種探索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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