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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述:在監督下工作以及限制個體反應以獲得好評和物質獎勵等外部強制因素將導致低水平的內部動機和高水平的外部動機,從而導致低創造力。
站在社會心理學的角度,我們可以將動機分為內部動機和外部動機。內部動機指由于對工作本身的興趣和對自身信念的追求而產生的動機,而外部動機則是由于外部的壓力或功利的驅使而產生的動機。在監督下工作以及限制個體反應以獲得好評和物質獎勵等外部強制因素將導致低水平的內部動機和高水平的外部動機,從而導致低創造力。這些外部強制因素從兩個方面抑制人的創造力。
首先,它可以分散對工作本身的注意以及環境中與任務有關的方面的注意,而把注意指向外部目標;另外,它會使個人不愿冒風險,因為風險會有礙于達到外部目標。因此,她提出了內部動機原則:當人們被工作本身的滿意和挑戰所激發,而不是被外部的壓力所激發時,才表現得最有創造力。
總的來說,內部動機有助于創造,而外部動機不利于創造。但這也不是絕對的。第一,在內部動機不足的情況下,外部動機對維持創造活動是必要的。第二,外部動機對掌握領域技能有幫助。從而能對創造力的發揮起積極作用。第三,當個體的內部動機很高時,如果能把外部誘因(如獎賞、評價等)看成肯定信息.而不是當作受到“控制”和受到“擺布”的話,那么,外部動機不一定是有害的。除此之外,外部動機更有助于規則式問題的解決,而相比之下則不很利于創造性工作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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